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向本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举报中心投诉。受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监察室
投诉电话:0471-4824541
传真号码:0471-4618313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邮政编码:010098
电子邮箱:nmwbmsc@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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