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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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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国人来华公开事项

时间:2018-11-11 浏览量:

事项分类:邀请外国人来华

对    象:法人

责任部门:涉外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4824520

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新区综合楼1636房间

申请条件:受理自治区各直属厅局邀请外国人来华的申请,特殊情况也可受理各盟市所属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的申请。

设定依据:依据外交部有关规定设定。

办理材料:(1)审核邀请单位给自治区外办的申请函。

(2)审核邀请单位的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记录等)。

(3)审核邀请主体为邀请特定国家国籍人员提交的系统外邀请函中公章或签名的真实性等。

(4)审核邀请主体与受邀人之间存在真实、直接的正常往来。如受邀人来华从事商务洽谈、访问交流等事由,主要审核邀请主体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与受邀方的业务关系证明,包括往来文件、信函、邮件记录以及近期相关经营活动证明(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购销合同、海关出口提单等)。

(5)邀请主体出具声明书,说明其与受邀人的关系,并担保受邀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得到有效保证,将督促、监督受邀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

(6)根据审理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格式:

份    数:1份

签字签章要求:邀请函须法人代表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其他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表格下载:

表格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申办接案→审核→审批→制作邀请核实单→签发→盖章→发放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