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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08 浏览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拟订自治区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对全区外事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区重大涉外事务。

(三)办理各盟市、各部门和单位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四)协调自治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组织接待来自治区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全区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和上报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因公派遣出国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区访问等有关事宜;颁发、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负责外国驻自治区领事机构的管理、联络和交涉事宜,负责办理领事认证工作。

(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与国外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我区重要涉外文稿,按照有关规定监管外国和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区采访事宜。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联络沟通事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与港澳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承办外交部、中联部、中央外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全国友协等中央外事部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外办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外办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外办本级行政编制43人、实有34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9人。

(二)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外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4人;签证服务处事业编制5人、实有4人,退休人员1人;翻译室事业编制8人、实有7人、退休人员1人;电子护照制作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11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12人、退休人员4人。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自治区外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自治区外办签证服务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自治区外办翻译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自治区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03.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57.65万元,下降20.15%,减少主要是由于经费压缩、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支出预算3003.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57.65万元,下降20.15%,减少主要是由于经费压缩、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00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64.78万元,占比8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万元,占比0.43%;,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比10%;上年结转225.81万元,占比7.52%。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0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78万元,占比53.73%;项目支出1376.81万元,占比45.8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3万元,占比0.43%。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90.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4.78万元,上年结转225.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25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7.8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59.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8.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8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1.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06万元,下降23.4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7.71万元,增长27.7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106.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06万元,下降42.1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26万元,增长32.97 %。减少主要是由于经费压缩。

2、公务接待费206.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49万元,下降10.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47万元,增长23.96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12.5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8万元,增长18.1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12.52%,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8万元,增长18.13 %。减少主要是由于经费压缩。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78万元,比上年减少64.98万元,下降25.41%。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53.85%。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21.4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9.65%。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莉英       联系电话:0471-48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