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各国(地区)入境临时管控措施(一)

时间:2022-06-24 浏览量:

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入境管制措施。为便于有出国出境计划的中国公民查询参考,根据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现将各国入境管制措施整理如下。在疫情防控期间,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建议我公民尽量推迟出国出境计划,如确需出国出境,请详细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对人员出入境方面的具体规定后,合理安排行程。

一、俄罗斯 

4月29日消息,延长外国人入境限制措施,直到抗疫行动结束、境内疫情改善为止。针对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入境禁令及俄公民离境禁令延长至7月31日。自7月15日起,取消外国公民入境强制隔离14天措施,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蒙古国 

自2022年3月15日取消所有入境限制。

三、日本 

自2022年4月10日起,入境人数从7千人提高到1万人。所有入境者必须提交出发前72小时内接受的PCR检测等的阴性证明,并在抵达机场时进行抗原定量检测。

四、韩国 

所有外国入境者须出示离境前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报告需为英文或韩文原件,若为中文版本,则需翻译并附翻译公证文书或翻译确认书(可在韩驻华使馆官网下载)

五、美国 

自2021年11月起,对“完全接种新冠疫苗”的外国旅客放宽入境限制,所有外国旅客入境美国时须出示“完全接种新冠疫苗”证明,以及出发前72小时内新冠检测阴性证明。已完全接种疫苗的国际旅客入境美国后不再隔离。

六、澳大利亚

自2022年4月18日起,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国际旅客无需在登机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仍需出发前提交DIGITAL PASSENGER DECLARATION(DPD)前往澳大利亚声明。对于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国际旅客,入境澳大利亚需要申请豁免,并在入境后接受隔离。

七、阿根廷

自2022年4月8日起,对于非居民的外国入境者,需在启程前48小时内填写电子宣誓单、持有新冠肺炎疫情保险(含有住院、隔离及转院等服务)。通过陆路口岸入境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者,可免除相关要求。政府建议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入境者,在入境后的24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如果入境点发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或疑似病例,则启动入境点应急计划。

(上述信息根据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整理,仅供参考,请以相关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的权威发布为准。)

自治区外办涉外管理处供稿